《野狼disco》是抄的?原作者发律师函了(组图)

前 言 -

全国人民共克时艰,大家都度过了一个非常特殊,非常沉重的春节。

虽然全国疫情严重,央视春晚作为每年固定的传统项目,依然通过屏幕给大家带来娱乐和喜庆。

今年的春晚《过年Disco》表演大家都看了吗?宝石老舅成为了第一位登上春晚舞台的说唱歌手,对于宝石老舅来说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由衷替他开心,完成了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事情。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本文介绍、评论及说明某问题,适当引用)

老舅在春晚演出之后,发微博表示会将歌曲《野狼Disco》的全部版权收益捐赠给在武汉的医护人员家属,这样的胸怀,非常令人敬佩。

《野狼Disco》是一首带给大家很多欢乐的歌曲,野狼团队“飒娱”(宝石老舅的经纪公司)也在用实际行动给武汉带去支持,大家都有目共睹。

在很多年前,说唱还是在春晚相声中被调侃称为“rua普(Rap)”的新鲜事物,而如今,互联网就像一个放大转换器,通过网络的能量可以将个体的能量无限放大。歌曲《野狼Disco》正是如此,商业活动、晚会演出、酒吧蹦迪、公司年会、企业宣传片,甚至出门买瓶矿泉水在超市都可以听得到。

互联网帮助很多普通人完成了梦想,宝石老舅的成功,衷心为他祝福,并希望他越来越好,并期待他将来给大家带来更多的好音乐和欢乐。

但是随着《野狼Disco》在华语地区的火爆,一直都存在一些争议的声音,让这样一首欢乐的歌存在一些不欢乐的旋律。比如:

一些来自YouTube的评论

一些来自B站的评论(可以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一些来自网易云的评论

一些来自自媒体文章和评论

那么上面提到的Ihaksi是谁?

上面一直提到的“Beat”是什么意思?

《野狼Disco》到底有没有抄袭呢?

不要急,马上就会让大家搞清楚。

- 分 析 -

《野狼Disco》是一首流行说唱歌曲。从歌曲(song)的完整组成上,分为词、曲和Beat(伴奏)三个组成部分。

说唱歌词,也就是Verse主歌部分,属于宝石老舅的创作。

旋律作曲,也就是Hook副歌部分,属于宝石老舅的创作。

Beat,也就是歌曲的伴奏,并非宝石老舅本人或他的团队原创,也不是邀请国内的音乐制作人制作人或Beatmaker量身定制制作的,《野狼Disco》的伴奏(Beat)使用的是芬兰音乐制作人Vilho Ihaksi制作的作品。

那么《野狼Disco》的Beat是哪里来的呢,宝石老舅跟这位芬兰音乐制作人很熟吗?

好像并不是。

《野狼Disco》的Beat的名称叫做《More Sun》,是芬兰音乐制作人Vilho Ihaksi的作品。

《More Sun》最早发表于2018年2月,远远早于2019年火爆大江南北的《野狼Disco》。

作为专业的音乐版权律师,深知图片很苍白,为了防止有的朋友提出“赵律师,你说是就是啊?”的疑问,所以我直接让作者录了一段视频给我们,展示了他制作《More Sun》的DAW工程文件(可以看到他是用FL studio作为宿主软件制作的More Sun Beat),同时他也给我们展示了单个音乐分轨(Stem),以上这些文件都是独一无二的,可以说全世界只有作者Vilho Ihaksi的电脑里有。

作者特意展示首次公开了电脑里More Sun的工程文件

(视频戳链接 为了保护作者个人隐私,隐去了私人个人信息)

与传统流行音乐不同,说唱音乐的制作流程(workflow)上与传统音乐制作存在一些区别。

较为传统的流行音乐的创作,是先词曲,后编曲。

一般是通过一个旋律,发展出和声、结构和整体的音乐。

或者是通过词,发展出旋律,然后发展出和声、结构和整体的音乐。

编曲是指根据词曲进行和声、音色或配乐制作,最终进录音棚录制,才是我们听到的作品。

如果没有编曲,那歌曲就是清唱了。

总结一下:流行音乐的创作是先有歌,后配伴奏,最后录音变成成品。

而说唱音乐因为历史原因较为特殊,Beat(也就是Hip-Hop音乐里的伴奏)是说唱音乐的创作动机。

说唱歌手在听到Beat后才开始创作。(当然因为说唱一般来说没有旋律性,说唱歌手可以把老的说唱的词放到新的Beat上面演唱,但是这种比较“耍小聪明”的投机行为,一般被称为“套词”,一经发现,是会受到鄙视和抨击的)

了解一些Hip-Hop文化,包括说唱和DJ的朋友很少会把Beat叫做音乐伴奏,因为Beat并不是为了“伴奏”某首歌,Beat就是Beat,是一种独立特定的存在。

总结一下:说唱歌曲中,Beat是创作非常重要的部分,先制作Beat,后写词,最后录音变成成品。

著名的视频《When RAPPERS Hear New Beats...Rick Ross, Pharrell, Jay Z, Timbaland, Busta Rhymes》,很清楚地记录了很多著名rapper们听到Beat的第一反应。

手动传送门: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10826898?from=search&seid=14172602977243299919

Jay-Z听到Kanye West的Beat的反映,就可以知道一个Beat对于说唱歌手的创作有多么重要。

Whuuuuuuut........This is dope!!!!

Oh man! Kanye的Beat太美妙了!我是在天堂吗?

当然在现实中,不可能所有人都有机会让Kanye单独给你定制一个Beat。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Beat已经变成了一种商品,销售的内容就是版权授权。

Beat可以租赁,也就是向Beat的音乐制作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后,通常是明码标价,几美金到100美金不等,就可以拿来录歌。

这也是之前很多自媒体朋友之前提到《野狼Disco》抄袭意大利歌手SPOLPA的《DIMMI》的判断,这并不是抄袭,而大家用了同一个Beat。

那么,Beat的制作者难道都是音乐活菩萨吗,自己辛辛苦苦制作的音乐作品,以免费或者以极低的费用给大家用?并不是,比如说99元美金的授权就非常有限,只能用于非商业使用,严格禁止电视、广告和商业演出。如果想要取得这些权限,需要花更多价格购买新的授权。

总结一下,Beat拿来自娱自乐一下是可以的,只能用于non-profit和non-commerical的场合;但是要以明星艺人的角度进行营利性演出,是绝对禁止的,需要获得更高级别的授权。

让我们看一下Ihaksi的99美金的授权合同。

99美元的合同明显可以看到,所有营利表演性质,综艺节目,演唱会都是禁止的,原则上禁止大型商业营利性的使用。

这时大家也许会有一个疑问,你把Beat传给我了,而你人远在国外,你怎么能知道我用在非营利还是营利方面了呢?

音乐制作人为了防止音乐被过度使用,音乐制作人会在提供的音乐中加入特定的音效或录音,俗称水印(Tag/water tag/producer tag),耳朵是诚实的,别人一听就知道你这个说唱歌曲的Beat是谁做的,哪买的,付了多少钱。

《野狼Disco》每次开头都能听到两声“peew~~~peew~~~”的音效,以及一个低沉的男士念出的“Ihaksi”,这并不是宝石老舅的声音,也不是专门为了野狼Disco录制的开头,更不是专门制作的歌曲效果。这个开头:是伴奏音乐作者Vilho Ihaksi的防盗水印。

我与宝石老舅没有任何个人恩怨,此处并不是映射或指责,我只想换一个角度举一个例子解释什么叫做水印:

盗版Windows盛行的时候,就好比你打开一台电脑,几个大字显示的是“番茄家园”。

或者在小贩购买的盗版DVD影片也许是一部影院偷拍的“枪版电影”。

爱心捐款绝对是一件非常好,绝对正确的事情,没有什么东西比生命和爱心更可贵,但是如果是用销售番茄家园版Windows的钱或者盗版DVD的所得捐款,实在不知道微软公司和史密斯夫妇心中会怎么想。

同时有一个概念也必须搞清楚,版权收入和商业演出是两个概念,商业演出中同样会使用到Beat,较为大牌主流的说唱歌手演出价格,一般在每场税前约50万人民币至150万人民币区间不等,音乐版权收入与演出收入相比,不是同一个量级的。

我们今天讨论的是音乐版权,就是论事,请不要扯到人品、艺术、道德等层面。我们只谈法律。爱心、艺术和人都是没有对错的,我们只讨论事情。

我也知道放下偏见,用逻辑和理性分析问题是一件需要经过训练才能达到的事情,如果阅读至此处已经给您造成任何不适,建议在此处就关闭本文。

- 事 实 -

作者Vilho Ihaksi和版权方玛西玛国际Maxima International Media已经委托我,代表作者和版权方给《野狼Disco》相关利益方发送了正式的律师函。

《野狼Disco》商演、广告和春晚,作者几乎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作者Vilho

Ihaksi已经将《More

Sun》的综合性版权(包括独家使用、独家商业开发、独家经纪和独家诉讼)在中国地区(包含香港、澳门及台湾)独家授权给玛西玛国际传媒(北京)有限公司Maxima

International Media (Beijing) Co, Ltd.

在大中华地区,玛西玛国际是《More Sun》唯一的独家授权版权方。

也就是说,在大中华地区的任何对《More Sun》的使用,都应当经过玛西玛国际的授权。包括《野狼Disco》。未经授权使用,很有可能就会收到类似于“鸡你太美”的律师函,甚至是法院传票。当然了,版权方玛西玛国际发送的律师函不针对任何一个普通网友或听众,我们可以将这次事件的律师函叫做“狼你太野”的律师函。

但是至今,“狼你太野”的律师函已经发了,但野狼Disco团队并未与玛西玛国际取得任何联系。

至此总结一下,并不是大家以后听不到《野狼Disco》了。

宝石老舅是《野狼Disco》的词曲版权方,如果《野狼Disco》不使用《More Sun》作为伴奏,直接清唱、重新编曲或使用其他伴奏,都是可以的,不需要经过作者Vilho Ihaksi和版权方玛西玛国际的授权。

但是只要继续使用到《More Sun》,就必须经过作者在大中华地区的独家授权方玛西玛国际的授权才可以。

就此事,在过年之前,玛西玛国际委托我向野狼团队,英皇,华为,网易云和咪咕发送了停止使用的律师函。

- 结 果 -

咪咕,作为中国移动关联公司,已经通知各大电视台晚会彻查此事。

华为,已经第一时间回复我方,正在沟通中。

网易,至今无任何回复。

英皇,至今无任何回复。

飒娱(野狼Disco团队),至今无任何回复。

附:事件时间梳理

2018年初,芬兰音乐制作人Vilho Ihaksi创作了音乐伴奏Beat,并命名为More Sun。

2018年2月1日,Ihaksi将More Sun上传至世界上最大的Beat交易平台网站BeatStars。

2018年2月2日,Ihaksi将More Sun上传至Youtube。

2018年2月至2019年上半年期间,宝石老舅使用More Sun录制了首版《野狼Disco》

2019年上半年期间,《野狼Disco》通过剪辑MV视频的在网络上发布,并在国内传播。

2019年8月16日,宝石老舅的《野狼Disco》的《中国新说唱》复活赛中曝光。

2019年9月2日,宝石老舅的《野狼Disco》正式上线国内流媒体平台。

2019年10月15日,《野狼disco(陈伟霆合唱版)》正式发布,在全球华语地区迅速传播。

2019年11月15日,作者Vilho Ihaksi得知《野狼Disco》成为了中国版《Old Town Road》的事实,并独家授权玛西玛国际进行维权。

2019年12月6日,为华为定制的商业广告歌曲《野狼disco (荣耀V30 5G版)》正式发布。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期间,版权方玛西玛国际与野狼团队进行协商,但遭受拒绝。

2020年1月5日,因版权方自己沟通未果,玛西玛国际正式委托律师向野狼团队、英皇、华为、网易云及咪咕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将音乐作品及录音制品《More Sun》作为伴奏使用。未得到野狼团队任何回复。

2020年1月27日,宝石老舅在微博上宣布将《野狼Disco》的版权收入进行捐赠。

今日,野狼团队并未与作者及《More Sun》版权授权方玛西玛取得任何联系。

我本人作为宝石老舅的圈内朋友,我们拥有彼此私人联系方式,至今也并未得到任何回复。

深表遗憾。

- 总 结 -

大家都知道,作者Vilho Ihaksi生活的国家是全球社会福利最高的北欧国家芬兰,用高晓松老师的话来讲“到了北欧,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很丑陋,很粗鄙。”

所以请不要用因为歌火了所以想出来分一杯羹这种思维考虑。

对于版权法律意识的淡泊,对于音乐制作人的不尊重,是让作者震怒的原因。

我们共克时艰,我们记住善良。

同时,我们应当尊重版权,尊重每一个创意工作者。

对于版权的无视,也是伤害创意工作者的一种病毒,希望早日被根治。

整个音乐演出行业由于疫情,跟其他行业一样,处于一种“”待定“”的状态,大家都承受着因为“未知”而带来的巨大焦虑。

祝大家都健康平安,保重身体,心中依然对这个世界充满阳光,我们一起共同面对这非比寻常,注定被铭记,困难模式开头的2020年。


宝石Gem老舅回应野狼Disco侵权一事

宝石Gem本人在3日晚直播回应,他晒出了自己电脑中的分轨文件以及分轨的购买记录,表示自己购买的是可以进行商业演出的无限制使用版本。歌曲有了版权收益后,他也曾多次联系原作者想要购买独家版权,但最终得到的回应却是版权已被他人买断。

新浪音乐向宝石Gem经纪人求证此事,对方晒出与一位陈先生在11月的聊天记录,该男子称自己已购买版权,并与她沟通beat版权合作事宜,并提出商业收益、授权利润分成等合作条件。

Gem经纪人同时回应称,“本意是不想在这个时候占用网络资源,既然对方有备而来,我们也应该作出回应,一来是不浪费对方花心思花精力花金钱做的准备,二是对大众的质疑有一个交代,三是对支持和喜爱宝石和《野狼Disco》的朋友有一个交代,再次对在这个时期占用网络资源跟大家说声抱歉,接下来的交由律师处理,希望《野狼Disco》给大家带来的是快乐,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文字版:

那么首先在这里跟大家说一声抱歉啊,就是春节期间大家都关注病情,而且都在家中,情绪应该也挺不稳定的,就这个事情,给大家造成了一些困扰,实在是对不起。

那么,让我来给大家讲一下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吧。我觉得是,真的挺搞笑的。

第一个呢,就是今天在各大媒体上,包括一些公众号,还有微博的号上说我《野狼disco》是侵权,是偷窃,是抄袭。我首先对这个事情做一个回应啊,大家可以来先看一下这个画面【展示电脑画面】大家可以看一下,这个是《野狼disco》所有的证据,

那么这个是什么呢?【点开文件夹】这个就是《野狼disco》伴奏的所有分轨,如果我不付费,是不会有这个分轨原件的。

那么再给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你用伴奏里面有人家水印biubiu,因为是我之前用那个吧,大家听习惯了,我就一直也没用这个去掉的版本,大家可以听一下来【播放】你看我把这文件打开有没有前面的biubiu,有没有Ihaksi的水印了?都没有,其实我是一直就觉得大家对那个挺有印象的,而且很多说唱音乐制作人也都会把自己水印加里边,没有什么(guaixin的,有口音,没听出来),我觉得是无所谓的。

那么再给大家看一下,关于Ihaksi先生的署名记录,【打开网易云音乐页面】这是网易云音乐,编曲Ihaksi,QQ音乐编曲Ihaksi。

那么,我再给大家看一下,这个,是我当时购买伴奏的付款记录,这是我的名字,我的邮箱,这是我的付款记录。我付了他99美元。因为我自己英文不是特别好,所以我是拜托了我的一个编曲的朋友,杨子昂先生,帮我在国外购买的这个beat音轨,所以呢,直接这个付款记录和收据他都会留给我。

那再给大家看一下这个是当时购买的合同。这是编曲者的名字,这是我的名字。然后这个是……一定要注意这个重点啊,Unlimited,我购买的伴奏是不限制使用的,Unlimited版本。

那么再来看一下,我在购买这个伴奏前,它的使用权益在这个网站上是怎么标注的。来大家可以看一下,Unlimited版本,注意了,Unlimited版本价钱99美金,大家可以看这个权益都是什么,可以用作录制,无限制的网络播放,可以商业演出,无限制的MV的录制,可以在网络电台播放,大家可以看下这是它给我写到的我可使用的权益。

在这个过程当中,我是一直都特别尊重编曲人芬兰Ihaksi先生,无论是我在比赛过程中,还是在我音乐上架音乐平台的过程中,我全部都有署他的名字。所以不存在我偷窃、我剽窃、我白嫖这一说,而且我是付了费的,他在网站上就是这样标注的。

那么第二呢,我在《野狼disco》有了版权收益的过程中,我积极地试图联系Ihaksi先生,那么大家可以看一下啊,我的代理人杨子昂先生给他发的邮件,这是在11月2号给他发的邮件,我想独家买断这个伴奏的邮件,我之前买的是非独家伴奏的版本,那么全球可能有几千人都购买过这个版本,如果是这样的话,所有人几千人都是侵权,都是剽窃他吗?对吧?这是第二封邮件,我已经告诉他了我买过非独家的版本,我现在想联系他,大家可以看一下这个时间,然后第三封邮件。他隔了很久才回我,他里面说他还是建议我购买那个非独家的版本,他不想卖给我这个(独家的)版本。

我一直都在尝试跟他联系尝试跟他沟通,然后结果在这个时间段,他中间一直没联系我,忽然在这个时间段,他说他把这个卖了,卖给了谁呢?我给大家说一下啊,卖给了一个联系我经济人的台湾人。他说他买断了这个beat,来谈合作,说让我去改词,再唱一版闽南语客家话版本的《野狼disco》,并且报了一个需要跟他分成的金额,金额非常非常大,比我认知的金额要夸张得多。我经纪人请他出示他购买的时间和证明文件,他迟迟不拿给我们。等于我一直都在尊重这个编曲人的同时,忽然有人横出一杠子,说他拿到了中国地区这个编曲的独家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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